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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多起典型案件

    信息发布者:zhang芳姐
    2020-02-09 23:48:40   原创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群众都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当地政府的指令、措施,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视法律如儿戏,干扰阻挠、殴打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严重危害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案例一:临漳县称勾镇呼西村张某,属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2020年2月4日,因拒不接受卫健部门检测隔离,其家人暴力对抗疫情防控工作组,张某及其母亲被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案例二:永年区韩某属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韩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报告真实方位,并谎报位置,致使错误信息推送至外省,引起当地恐慌。后经细致排查,在临漳县称勾镇将其查获并强制隔离。2020年2月6日,公安机关以韩某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进行立案侦查,待隔离解除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例三:临漳县梁某、王某在临漳镇开设卫生室,2020年1月21日为一名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私自诊断治疗并注射了医用相关针剂。2月6日,公安机关以梁某、王某涉嫌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案例四:临漳县郭某在临漳镇亦村开设卫生室,2020年1月31日为高度疑似新型病毒感染患者许某诊治并让其私自离开。2月6日,公安机关以郭某涉嫌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案例五:2020年1月27日,大名县束馆镇东纪家村村民纪某磊纠集纪某泽、纪某社、纪某强、纪某国、纪某旺等人在防疫执勤卡点辱骂、殴打村两委执勤人员,致使执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例六:2020年2月5日,永年区赵某涛,驾车拒不配合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登记和体温测量,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推搡,将工作人员推倒在地。公安机关以赵某涛涉嫌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将赵某涛依法拘留10日。

           案例七:2020年2月6日,永年区李某英(女,30岁)因不戴口罩出入小区,且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工作人员致伤。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英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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