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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起盐城市区商品房交易将启用新版合同

    信息发布者:zhang芳姐
    2018-12-27 16:14:01   转载

    下月起,我市将在市区全面推广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届时,市区商品房买卖,无论是新楼盘还是旧楼盘、期房还是现房,新签约的购房合同都须使用新版合同。

      据悉,新版合同最大的亮点就是,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尽可能细化,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新版合同首次采用了章节式体例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归类,结构更加清晰,形式更加规范,用语更加精准,便于买卖双方的理解与使用。新版合同还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三章第七条,以及“重要提示”第五条中对买受人支付房价款时,要将全部房价款存入本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查询是否到账,切实保障自身权益。此外还明确约定了买受人有权在交付前查验房屋质量,并细化了面积差异的处理规则,增加了规划变更的违约责任。(徐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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